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嵩县分公司加油站位于嵩县城永安街17号,法定代表人王亚军。主要从事车用乙醇汽油、柴油零售业务。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4月1日到期。现加油站职工人数7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及员工均持有洛阳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证。
站内有自吸式双枪加油机4台;SF双层埋地卧式油罐4座,其中30m³的乙醇汽油储罐2座、30m³的柴油储罐2座。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的规定,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柴油折半计入)为30+30+(30+30)/2=90m³,该加油站属三级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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