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建设项目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新安县南李村镇赵峪村,企业法定代表人史建伟。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697.53m2,其中站房建筑面积312m2,罩棚投影面积602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站房、罩棚、站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加油机、油罐和与其相配套的附属设备设施等。经营油品分别为E92#汽油、E95#汽油、0#柴油。罐区位于站区北部,设2台容积为30m³的汽油罐及2台容积均为50m³的柴油罐。罩棚下方设置4台双枪自吸式加油机。该站加油部分油罐总容积(柴油折半计入)为30+30+(50+50)/2=110m3,根据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的规定,该加油站系二级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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