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飞延加油站位于汝阳县刘店乡沙坪村,法定代表人王延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2020年12月24日到期,现加油站职工人数3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及员工均持有洛阳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证。
站内有双枪加油机1台,钢制埋地卧式油罐2座,分别为10m³的乙醇汽油储罐1座、10m³柴油储罐1座,罐区设置防渗池,安装有液位检测系统。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的规定,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柴油折半计入)为10+10/2=15m³,该加油站属三级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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