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贵州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理解《预案》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现就《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就“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这次预案修订工作,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
自2020年对《预案》进行修订后,我省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过程中,暴露出原《预案》的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指挥机制运转不畅、预警和应急响应衔接等方面职责不清等问题。2021年7月20日,河南郑州遭受特大暴雨灾害,我们认真分析反思,全面检视查找预案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不足。为适应新形势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要求、新特点,进一步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战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高效有序应对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
二、修订总体思路和框架体系
(一)总体思路。《预案》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与《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贵州省自然灾害领域专项应急预案相适应、相衔接,充分吸收国内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最新成果,结合贵州省实际,立足实战要求,着力解决指挥体系、上下衔接、责任分工、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问题,着眼于实用、管用和好用的原则进行修订。
(二)框架体系。《预案》内容共8章,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预报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和救援、应急保障、恢复与重建、附则。
三、修订主要问题说明
(一)关于总则。参考应急管理部和我省最新预案体系,将“编制目的”修改为“指导思想”,对“适用范围”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将“事件分级”内容调整到第五章“应急处置和救援”。
(二)关于组织体系及职责。原《预案》由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应对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级别地质灾害,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处置较大、一般级别地质灾害,本次修订将四个级别的地质灾害调整由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应对处置。同时,将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由省应急厅副厅长升级调整为厅长,副指挥长中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自然资源厅厅长保持不变。此外,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体系及职责也相应进行了调整,新增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应急厅副厅长为办公室副主任。
(三)关于应急准备和应急保障。将原《预案》中“应急保障”章节中的“应急准备”相关内容前置,并专门设置一个章节进行细化,新增的“应急准备”章节更能体现“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应急保障”章节则更加侧重于规范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各部门在组织、指挥平台、资金、物资装备、通信等方面应履行的职责和采取的行动,更加突出“战时”保障要求。
(四)关于响应衔接和应对处置。省级新增了Ⅲ、Ⅳ级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进一步明确了每一级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条件和行动内容。预警响应启动条件中综合考虑区域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预警两种情况,采用点面结合的预警预报方式更加贴近实际。同时,将原《预案》“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应对处置”“调查处理”等章节整合为“应急处置与救援”一个章节,使应对处置工作环环相扣,更加贴近实战要求。
(五)关于恢复与重建。此章节为新增内容,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在恢复重建中的职责,旨在有力推动受灾群众快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修订后特点
(一)指挥体系更顺畅。本次修订对地质灾害应对处置指挥权及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将原《预案》的双指挥机构调整为单指挥机构,指挥体系更科学、责任更明确、运转更顺畅,有利于高效应对处置各类地质灾害和灾情演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
(二)“平战”结合更科学。本次修订突出“平战”结合,明确了“平时”的应对准备要求和“战时”的应急保障措施,体现了“防、抗、救”一体化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响应衔接更精准。本次修订对四个级别的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程序进行明确,并分别对每个响应级别的行动内容细化,有效解决了原《预案》中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启动级别判定难、行动内容不具体等问题。